为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湖里区聚焦全市“双千亿”工作
深入实施“2+4+N”发展战略和
“智汇湖里”人才强区战略
其中对台湾人才来湖里发展有重大利好!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汇湖里”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实施“智汇湖里”人才计划。其中,第四点明确提出吸引集聚台湾人才来湖里发展。
“智汇湖里”人才计划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力度,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和厦门市“双百计划”并经湖里区同意引进的人才,五年内最高可享受240万元区级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每月最高2万元的场所租金补贴、每月最高5000元的住房补贴、2500元的保健补贴以及子女入学照顾。扶持期内创业人才团队的三名核心成员可申请每人每年12000元的工作补贴。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人才项目年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积极对接、全面服务自贸试验区、火炬高新区两个国家级重大片区,立足高端制造、商贸物流、新兴金融、创意创新4个主导产业链条发展需求,围绕湖里区N个重大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重点产业名录,细化重点产业人才指标配置,加大新兴产业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在认定条件上适当放宽准入,在名额分配上予以重点倾斜。对新评定的重点产业人才五年内每年给予最高6万元的薪酬补贴、薪酬个税奖励、保健补贴,还可享受子女入学照顾。支持金融人才引进,辖区重点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三年区级个税奖励,其中对入选厦门市高层次紧缺型金融人才计划的再配套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为在争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设计金融产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或机构提供1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创意产业行业领军人物所创办的企业或工作室分别给予每月最高5000元、2.5万元的场所租金补贴。鼓励引进和培育影视文化产业的人才,按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以及台湾专业人才的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奖励,鼓励影视文化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创业并按照政策给予扶持奖励。顶尖影视艺术人才不适用已有政策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研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委宣传部)
围绕总部经济和企业上市发展需求,完善总部企业、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扶持政策。对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或新上市企业高管,按其当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同额奖励,对其获得本企业分红(股息)及股权转让所得个税区级留成的50%给予同额奖励,奖励期限最长五年,以及子女入学照顾。对我区经济发展贡献特别突出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的突出贡献奖励;对行业带头人、新锐企业家,给予每人10万元的新锐贡献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
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IT、光电、文创等区重点发展领域的台湾专业人才,五年内每年给予最高6万元的薪酬补贴、薪酬个税奖励、保健补贴,还可享受子女入学照顾。持续深化两岸人才合作交流,到湖里区创业的台湾青年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科技贷款项目贴息、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26.4万元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72万元的参赛项目支持、培训经费资助、居住用房租房补贴、支持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等优惠政策,被认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团队中的台湾青年成员可享受为期三年每人每年4万元的生活补贴,每个团队最多5人。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台胞,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积极聘请台胞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工作补贴。大力推动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湖里区两岸人才交流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积极开展两岸人才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台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我区教育发展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对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和设区市级教育名师,分四个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的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经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录用的新教师,五年内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的住房补贴。加大教育人才培养力度,对本区新培育并在职在岗的省级名校长、省级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选送一批名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和学术研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大力推进湖里区妇幼保健院、湖里区疾控中心等区属和区管医疗机构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当年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五年内每年给予5万元薪酬补贴、4万元租房补贴、2500元保健补贴、薪酬个税奖励以及子女入学照顾。实行区属医疗机构医学专科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每年为新评定的医学专科人才提供4万元薪酬补贴、3万元租房补贴。参照《厦门市三级医院柔性引进高级医学人才实行“双主任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在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试行“双主任制”,按每位特聘主任每月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用于特聘主任的津贴、住宿、伙食和交通等补助。(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育局)
深化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试点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全国示范社工服务机构,培养高素质、高水平、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对入选湖里区领军型社会工作人才的给予4万元奖励。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享受每年5万元政府薪酬补贴、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以及子女入学照顾。在承接湖里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中入职,并在湖里从事专职社会工作服务满4年的社会工作者,按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每人3万元、4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积极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致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适应发展需求的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持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类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在辖区企业对口专业技能岗位连续正规就业满1年后,可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标准为: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300元/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600元/月,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我区户籍居民、辖区企业非本区户籍在职人员,参加更高层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获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的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奖励。依托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和工人先锋号,评聘名师并在企业开展师带徒活动,组织技能人才开展技能竞赛,对师带徒示范点视情况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健全适应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开发机制,聚焦青年公益人才、青年新媒体人才、青年互联网经济人才等三类新兴青年群体,对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三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薪酬补贴、2500元的保健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我区企业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到湖里区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待就业毕业生到我区实习见习的,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实习见习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一年;新引进到我区就业创业的,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1000元、6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两年。(责任单位:团区委、区人社局)
完善拔尖人才选拔管理体系,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重点推荐选拔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等行业达到领先水平,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区拔尖人才在管理周期内可享受5.4万元工作津贴和子女入学照顾,可参与我区开展的干部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短期考察、学术休假等活动,同等条件下通过申请可优先获得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并优先推荐参评区级以上各类重大人才奖项、荣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教育局)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灵活开放的园区人才集聚机制。其中第2点是加强厦门两岸集成电路自贸区产业基地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
鼓励软件信息、高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符合湖里创新园产业导向的人才入园创业就业,吸引集聚高级人才到湖里创新园工作就业。对在创新园内创业就业人才,企业年度薪金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含)以上的高管人才及技术骨干,在政策有效期内按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对其获得本企业分红(股息)及股权转让所得个税区级留成的50%给予等额奖励。对在园区内企业就业的外籍、归国留学生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在两年内,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千元的薪酬补贴。(责任单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基地企业引进的集成电路高级人才可享受最高18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和子女入学照顾,通过猎头公司引进到岗高级人才的企业按引进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引才补贴。对参加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厦门)基地、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实训中心的项目实训,并结业到岗的高校毕业生,6个月内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
加大文创人才落地后扶持力度,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办的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租金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对文化创意产业行业领军人物创办的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0元租金补助,实际租金低于50元的,按实际租金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鼓励以项目引领带动园区文创产业人才集聚,推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主板上市企业等文创重点招商项目的引进,给予最高50万元的装修补助和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租金补助(实际租金低于50元的,按实际租金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投资强度大、市场前景好、拉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给予扶持。政策期内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商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特区·1980”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实施“智汇湖里”人才强区战略,不仅是在湖里区“550”人才政策基础上的政策叠加,进一步扩宽扶持范畴,加大扶持力度,更是通过新机制、新载体、新视角升级原有人才政策,营造升级版的创业干事营商环境,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人才集聚,让特区发祥地成为人才追梦、筑梦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