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自己创业当老板
还能获得创业资助?
真的有这种好事!
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要求吧!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46号)精神,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做好政策贯彻落实,我市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开始申报评审啦!
接下来
一起来看看这项创业资助项目
有哪些具体的申报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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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1、资格初审。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完成对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2、资格复审。
5月10日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完成对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复审。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1、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在5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各地指标按其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2、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负责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要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6月30日前寄送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3、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由省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厦门市人社局通知
各区人社局,在厦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要加大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鼓励动员符合条件要求的辖区内工商注册毕业生创业项目积极申报。●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各区人社局要于4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工作。
●请项目申报人密切关注项目申报评审动态信息,在项目通过资格复审后,做好配合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市人社局将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并按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于6月30日前向省毕业生办推荐上报项目。同时,各项目考核情况将作为今后我市评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若有技术或政策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就业处。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2-5359720邮箱:jyc0592@xmrs.gov.cn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如果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
就抓紧时间申报起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