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行政审批首次实现全流程网办
企业不必到海关现场加盖印章
厦门海关正式打通
行政审批电子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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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关员在为企业办理业务
据了解,该票行政审批为某企业向厦门海关隶属泉州海关申请延续设立保税仓库。7月3日,该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仅4个工作日就在线收到加盖电子印章的《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等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等电子印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21号公告规定,对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打印海关发送的加盖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线填写“满意度评价表”。
三、在海关作出行政许可相应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在线撤回该项申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8日
2.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3.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4.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5.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6.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子项3、4)
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8.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