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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从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台湾高端人才。
申报“台湾特聘专家”的企业人才,用人单位支付的薪酬需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申报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3倍。
受聘于省部属单位和特别急需紧缺超过60周岁的人才按短期柔性引进专家申报;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及“海纳百川”其他各项子计划领军型人才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可申报直接认定台湾特聘专家资格,相关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❸申报台湾特聘专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台湾特聘专才应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台湾人才;
申报“台湾特聘专才”,用人单位支付的薪酬需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证书可推迟至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
《聘用合同》复印件,已在岗的需提供个人去年在厦门的《个人报税收入和纳税情况表》,未到岗人选另需提供申报单位出具的来厦工作意向协议;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企业单位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❸申报台湾特聘专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聘用合同》复印件,已在岗的需提供个人去年在厦门的《个人报税收入和纳税情况表》,未到岗人选另需提供申报单位出具的来厦工作意向协议。
❹上述❶至❸类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编写目录,注明页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联系电话:0592-5399278、5052446
邮箱:taiwantepin@126.com
受理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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