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部委要求,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扩大信保专项支持。已投保出口信保业务项下,被保险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但受全球疫情影响,导致货物无法在买方所在国进口或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均纳入出口信保保险责任范围。对我省重点外贸企业,优先配套扩展疫情期间出运前保险责任,提供商账追收服务和重点买家免费资信调查报告。对上年度出口金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保尽保;对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小微企业项下的案件简化理赔程序,实行快速理赔,并优先办理最高200万元“信保贷”线上专属融资产品。
扩大利用外资。鼓励各地通过“网上投洽会”等平台,集中上线一批拟利用外资项目,开展“线上招商”“在线洽谈”,对2020年上半年通过平台线上集中签约的外资项目、年内外方有实际到资的,每个项目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奖励。省、市、县(区)三级各确定一批拟利用外资超千万美元项目,建立服务专班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新设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外方累计到资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财政按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2020年上半年外方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财政按1.5%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