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助力个人自主创业三个维度
助力创新创业活动。
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各类型创业大本营运营情况,按照年度遴选、认定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创业项目从申请获批创业场地补贴之日起,3年内,每吸纳1名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达到12个月以上并缴交社保的,给予每人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上述及其他人员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
☞支持参与创业技能培训。具有创业意愿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个人参加有资质机构的创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申请最高1200元的培训补贴。
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街道(镇)申请;
☞创业补贴(助)奖励
每年2月、8月各受理1次,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现场申请。
联系人:闫先生 朱小姐
电话:0592-5205501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