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2、柔性高层次人才
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的高层次人才,人才每年在厦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3.为柔性人才在厦工作期间提供租房补贴,每年在厦工作3个月以上的柔性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本地高层次人才标准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其实际服务时间计算,其中累计工作3-6个月的,按补贴标准的50%兑现,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补贴标准的全额兑现。
4.加强柔性人才用人单位绩效评估,根据用人单位柔性引才数量、累计工作时长、柔性人才投入、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不超过10家成效突出的柔性引才基地,按A类、B类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其余四项支持举措),专项用于人才的激励和待遇保障。
5.鼓励国内重点高校研究生院、人才中介机构等批量推荐优秀博士生来厦开展短期服务,推荐10人以上,连续在厦服务不少于1个月,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给予博士生每人2000元交通补助,按企业发放薪酬给予1:1配套(最高3000元/人),并由所在区(园区)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
- 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由用人单位登陆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登记注册的账号进入单位网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柔性人才引进”申报平台,按照平台提供的操作指南,如实填写申报。
- 柔性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申报需由用人单位在“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申报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 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