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个行为是错误的?
这是一道送分题!!!
车主黄某却完全答错
成功地成为了一个典型案例
2018年1月19日晚
深圳交警查获一醉驾司机
调查中发现
车主在明知驾驶员饮酒的情况下
还是把车钥匙交给了他
最终,车主被以
“危险驾驶罪共犯”立案查处
这在深圳市是首例
据黄某供述,自己听了骆某的提议,心想他喝酒不多,公司又离西餐厅不过2公里路程,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将车钥匙给了骆某。
就成了深圳首例
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普法时间到⬇⬇⬇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不要借车给醉酒的人员
不要向明确表示要开车的驾驶员
强行劝酒
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否则就有可能成为共犯!
成为典型案例!
穿上特制小马甲!
而且,需要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