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份通知!
待查收哦~
社保费减负政策
2018年继续执行啦!
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二、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企业缴费费率继续实施减半缴。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8 %调整为6 % ,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4 %调整为3 %。减征后参保人员各项保障待遇不变,仍按照减征前的标准划拨个人账户。
以上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 0 1 8年 1 月 1 日至2 0 1 8年 1 2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