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座谈、走访等12场,召开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专题座谈会2场;面向21家重点企业发放《企业人才工作需求调查问卷》。
近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最终修改完善后,《意见》正式行文并对外公布。本次修订工作重点突出,主要体现在:
扶持重点产业企业引才育才,除了给予引进人才租房、生活补贴外,每引进1名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引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材料产业的“双百”项目入驻,同时兼顾都市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政策引导。
引进人才类型方面,除了原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教育卫生人才等,还延伸拓展到社会工作人才、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台湾专业人才、基础人才的扶持。补贴覆盖面更广,除了给予人才创业资金扶持、租房补贴,还延伸给予高层次创业人才配偶生活补贴。
既有高端人才的引进,又有基础人才的储备。如,既给教育名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也给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最低1000元住房补贴;又给予引进的“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一次性1.5万元的落户奖励。既培育本土人才,又注重引进台湾人才。
呼应“厦门人才新政45条”,对新政未涉及到的人才企业中期扶持、基础人才落户奖励加强衔接。如,对年收入在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双百”人才企业,给予主营业务收入0.8%的奖励。
参照市场化薪酬标准和岗位,施行人才认定制。此外,在高层次卫生人才、教育人才界定上,也有具体的要求。
如,对担任企业首席技术顾问的人才团队,经企业考核合格的,直接给予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津贴,其他团队成员每月3000元的津贴;人才入选国家、省、市各级重点人才计划的,直接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编制办事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受理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随同文件一并公布实施,压缩自由裁量权,便于人才、企业和经办人直接对照申报。
政策详情如下: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疗卫生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